【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18日,A股上市公司宜宾纸业(600793)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宜宾纸业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过程中,普什醋纤集中存放于其原股东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财务结算中心账户的资金未在合并日2024年12月25日及时转回,至2025年1月10日,相关资金191,413,107.70元才划转回普什醋纤账户。
宜宾纸业在收购普什醋纤过程中,未披露普什醋纤资金集中管理情况及由此形成的普什醋纤对普什集团债权余额、解决方案。
宜宾纸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普什集团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规定。宜宾纸业时任董事长陈洪、总经理吕延智、董事会秘书幸志敏、财务总监周明聪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普什集团、宜宾纸业、陈洪、幸志敏、吕延智、周明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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